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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荣奎-南宁资深刑事律师照片展示

韦荣奎律师
  • 所属律所:

    广西冠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50120001075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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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B座6楼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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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来源:南宁资深刑事律师 浏览:266

[导读]:  韦荣奎律师,南宁资深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冠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韦荣奎,南宁资深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冠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都是有一两个辩护人的,这肯定不会是司法机关主动为他们聘请的,而是由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家属进行委托的,对此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究竟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1、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另外,下列人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的代理人

1、被害人本人;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害人的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什么时间可以委托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嫌疑人有权委托。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1.公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的,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开始充分行使。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终结后,按照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分工,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从这时起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受到辩护的权利,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知晓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公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犯罪嫌疑人不仅有立即委托辩护人权利,而且有由人民检察院及时告知自己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2.自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刑事案件即为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

这类案件从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就直接进入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即需为出庭受审作好准备,因此,法律规定自诉人一经起诉,被告人就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同样,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人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关于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问题,就为大家整理到此。需要注意,不是人人都可以为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同时也要注意这个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多久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很多时候都是委托了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的。那么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多久呢换言之,一般什么时候能委托辩护人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多久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二、能拒绝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吗

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是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一项权利。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被告人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对自己不利或者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的,有权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由自己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认为自己有罪,完全认可公诉人的指控,没有让辩护人辩护的必要,也可以中途拒绝辩护人继续为自己辩护。如果被告人认为辩护人为自己的辩护没有说服力或者不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可以拒绝他的辩护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一项权利,法律也是允许的。

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人民法院为他指定辩护人的,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人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如果被告人是属于聋、盲、哑人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人民法院为他指定了辩护人,而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重新为其指定其他辩护人。

现实中,确定清楚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这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尽快的为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委托,这样也好保护期合法权益。而自刑事诉讼启动时起至审判结束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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